
關于《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
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
的通知》的解讀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湘建法〔2024〕10號,以下簡稱《通知》)已于2024年2月1日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現就《通知》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等文件,提出決定取消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在原有效期內可換領省級部門許可的相應專業二級或乙級資質,有效期1年;換領的證書有效期屆滿前可按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申請延續,延續后有效期5年;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有效期在2023年9月15日前屆滿的,可選擇申請5年或1年有效期,申請1年的,可不核查注冊建造師等內容。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通知》,并按照規范性文件程序經省司法廳審查通過后印發實施。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時限規定。對持有我廳或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丙級、工程設計丙級和丁級、施工企業三級、工程監理乙級和丙級資質證書的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在2020年1月20日前已屆滿的除外),企業具有上述企業資質需同時在2024年6月30日前向我廳申請換領有效期1年的相應專業資質電子證照。
(二)申報途徑。申請換領或換領后延續資質證書的企業,登錄“湖南省智慧住建云”,進入“政務服務云”,選擇相應“資質”,點擊“換證和換證后延續”—“換證或換證后延續”—“在線辦理”。
(三)換領要求。企業應按系統要求填報企業營業執照、原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等信息。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未經人臉實名認證的,系統不予受理。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需協助我廳核查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的企業資質,以及許可時間、文號等。
(四)延續要求。企業換領資質證書后,工程勘察、設計和工程監理企業應于資質證書屆滿60日前申請有效期延續,建筑業企業應于資質證書屆滿三個月前申請有效期延續。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資產、主要人員、已完成的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等條件申請。
(五)監督管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需加強對企業取得資質后是否滿足資質標準和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及加大企業換證后的動態核查力度,提高動態核查頻率。企業取得資質證書后,應保持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企業不再滿足相應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